近些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清理规范收费的举措,推动企业、个人减轻负担。那么,究竟清理了多少收费?哪些收费还亟待清理?怎样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针对相关话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记者:近些年,国家在清理规范收费方面力度一直不减。那么,究竟清理了多少收费?取得哪些效果呢?
楼继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3年以来,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收费清理,取消、减免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中央层面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920亿元。目前,中央层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少到了138项。地方层面也取消、减免了一大批本地区设立的收费项目。据统计,仅2014年各省(区、市)累计取消收费就超过600项。目前,各省(区、市)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到十项左右。
同时,加强和规范收费项目的清单管理。对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了目录清单制度,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常态化公开,并依法从严控制新设立收费基金项目。
收费项目并不是越少越好,政府提供的普遍性服务要通过税收来筹集资金,但对特定企业、个人提供的非普遍性服务,让一般纳税人来提供资金,这是不公平的,所以要向特定收益人收费。
举例看,比如办理护照,需发生护照印制、加装防伪标识、技术研发、人工服务等,出国是个人、企业自己的事,需要由办理护照的个人、企业付费弥补成本。再比如,个人丢失身份证需要补办,就应自己负担相关费用。所以,政府性收费要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职能还是特定服务职能,不能全部通过税收覆盖服务成本,对非普遍性服务要通过收费补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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